【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6年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1-439-02
项目摘要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由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服务范围涵盖行政楼、档案信息中心、生产管理楼、食堂、物资楼等非生产区域的综合物业管理,含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及化粪池清理。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至少两个后勤或物业服务类业绩,并满足财务与信用合规条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5年12月16日9时,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本项目预算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中标结果尚未公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后勤管理或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类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