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年制氢机及配套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8-3-421-01

项目摘要

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年制氢机及配套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为火电企业推进氢能应用的设备采购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本次采购范围为1套碱性水电解制氢机及其配套附属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以来至少2项碱性水解制氢能力≥10Nm³/h的整机供货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9月4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5年9月9日09时。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无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属于新能源制氢设备采购范畴,聚焦清洁能源转化技术应用。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0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2项碱性水解制氢能力10Nm3/h及以上的制氢机整机设备的供货业绩(如业绩中未能体现碱性水解制氢能力10Nm3/h及以上的制氢机整机设备内容,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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