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专利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0144
采购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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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512-000467
项目摘要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专利代理服务项目(第三次)由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服务类。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不少于10件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5项发明专利授权的业绩,且需在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服务期自2025年12月31日起,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30。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备注采购单编号及项目简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需提供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的汇款凭证。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12日,目前处于招标阶段。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8 09:30
资质要求
-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业绩要求
- 应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报名截止日)应答人须具有不少于10件已实施完成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5项发明专利授权业绩,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包括首页、工作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及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内容),并提供以专利代理机构为检索条件的专利检索页面截图,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人: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