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天津区域所属企业工程用车租赁及驾驶员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天津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47/18-QT-257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天津区域所属企业工程用车租赁及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由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华电滨成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招标,旨在为宝坻270MW风电项目、汉沽48MW光伏项目及南台35MW光伏项目提供车辆租赁与驾驶员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含3辆四驱SUV、1辆7座商务车、1辆四驱皮卡及4名司机的长期租赁服务,工期最长达730天。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近三年内完成至少4项相似业绩(含2项驾驶员服务和2项车辆租赁,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09:00,采用电子开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0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同时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同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也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4项与本项目相似的服务工作业绩(包括2项驾驶员服务业绩和2项车辆租赁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如投标方提供的单项合同业务承包范围同时包含驾驶员服务和车辆租赁服务,该单项合同只按1项业绩统计。
- 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合同、合同额、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发票扫描件需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的第一次开票和最后一次开票的发票,共2张),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开票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2天。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