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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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11/17-QT-130
项目摘要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昌波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服务招标,项目位于四川与西藏交界处的金沙江上,属大型混合式水电站,装机容量826MW,正常蓄水位2387m。本次招标为服务类项目,涵盖截流、输水系统、工程蓄水及枢纽工程竣工等专项安全鉴定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竣工安全鉴定完成,计划至2032年8月3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00,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具备正高级水利水电工程师职称且有800MW以上水电工程安全鉴定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为主导单位,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1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得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关系。
-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坝高不小于50m、装机容量不小于800MW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工作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家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坝高不小于50m、装机容量不小于800MW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安全鉴定工作合同业绩。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招标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