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工程(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哈密哈密热电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年)招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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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63/17-QT-055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中的后勤服务类班车及哈密热电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三年)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包含1个职工餐厅的餐饮外包服务,配备11名人员。2025年7月30日投标截止,8月19日发布候选人公示,最终由新疆千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2020年以来至少有1项食堂餐饮服务业绩。招标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新疆千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30 09:3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新疆千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
|
- |
| 2 | 257.4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之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且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食堂餐饮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招标人: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