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25年9月-2026年9月石灰石、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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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8/18-QT-177
项目摘要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开展石灰石、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服务于2×135MW火电机组脱硫运营部,采购范围包括约10000吨石灰石、5000吨石灰石粉及约27000吨石膏综合利用,涵盖运输装卸等全流程服务。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招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具备石灰石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相关资质,且需提供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和1项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3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具有许可范围含石灰石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时,需提供制造商许可范围含石灰石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相关资质及合同业绩,符合当地环保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需提供环评报告、批复或验收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招标人: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