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锅炉环保公司德州电厂等两厂脱硫系统除雾器打捆】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6-1-188-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长江环保公司旗下德州电厂与满洲里热电厂脱硫系统除雾器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涉及山东德州2×660MW和内蒙古满洲里2×350MW火电机组的吸收塔除雾器供货,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招标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投标人需具备自2015年以来至少一项屋脊式除雾器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时,开标同步进行。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发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0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禁止投标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无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无因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适用),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或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业绩要求
-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吸收塔屋脊式除雾器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若未提供发票,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加盖委托方公章的项目授权书或产品代理书。
招标人: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