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清运承包项目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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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2/19-QT-113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下属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开展脱硫石膏清运承包项目招标,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服务期1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预计处理脱硫石膏约19万吨。项目为生产服务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不少于10辆新能源运输车辆(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的支配能力,并确保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2025年6月24日公示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龙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投标报价336.3万元。最终于2025年7月1日确认其为中标人,中标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河南省龙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09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
| 2 | 338.77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支配的不少于10辆及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限于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