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轻质光伏组件辅材框架采购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1-102-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清能院轻质光伏组件辅材框架采购的重新招标,由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规模为50MW光伏组件辅材,涵盖超薄钢化玻璃、胶膜、护边、背板、接线盒、汇流条、焊带、密封胶等关键材料,交货期为协议生效后三年内,单笔订单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交付。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模式,协议有效期以3年或采购总量达50MW为准。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以来至少一项光伏组件或辅材合同业绩,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09时00分,开标同步于该时间在线进行。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招标文件免费获取,不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不涉及工程或服务内容。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0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具有光伏组件或光伏辅材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制造商或代理商业绩均可)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作为供货方的代理销售业绩。

获取更多招标信息

关注电力库,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动态

浏览更多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