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砚北煤矿、大柳煤矿、陈家沟煤矿挖掘机、压路机租赁服务(框架协议2年) 】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甘肃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5-2-211-01

项目摘要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集团在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及崇信县开展为期2年的挖掘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框架协议招标,覆盖砚北煤矿、大柳煤矿、陈家沟煤矿三个矿区。项目分为三项独立内容:砚北煤矿需租赁300型、60型、250型挖掘机及20吨以上压路机;大柳煤矿需租赁250型挖掘机;陈家沟煤矿需租赁60型、120型挖掘机、260型抓机和28米曲臂机。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24个月,要求供应商确保设备随叫随到,承担全部运营成本。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金额超60万元的同类租赁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2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时。项目由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代理,发布平台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0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60万元的工程机械(挖掘机、抓机、压路机之一)租赁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60万元的工程机械(挖掘机、抓机、压路机之一)租赁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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