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余庆)新能源有限公司八龙山、凤凰山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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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00001/26-ZJ-009
项目摘要
华电(余庆)新能源有限公司八龙山、凤凰山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进入公开招标阶段,项目位于贵州省余庆县,建设规模为200MW,分属八龙山100MW与凤凰山100MW两个子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200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不含塔架),要求投标机型单机容量5MW,轮毂高度不低于140m,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及并网检测通过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转让授权,且需在项目并网前完成型式认证与高/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
- 投标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了型式认证,并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招标人:
华电(余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