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2024年第四批次集中采购(管理类)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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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2024年第四批次集中采购(管理类)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多项数字化运维、综合服务及技术服务。项目涵盖统一视频监控平台、协同办公系统、财务管控系统、ERP系统、企业门户、工程档案管理、智慧工地物联接入、音视频系统、网络与办公计算机运维等14个数字化运维包,以及智慧工地APN通道租赁、电力专用通道服务、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书籍出版、房屋安全检测等5个综合与技术服务包。各包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不等,最高限价从1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1月1日后签订的相应数字化或通信线路租赁业绩,且不得存在失信行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1,057.0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4-11-20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数字化运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通信线路租赁项目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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