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1-3-115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旨在满足电厂生产经营用车需求,服务期为两年。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昭旭能源产业园区,需提供三辆不少于42座、车长不小于10米的新能源客车及三名A1级驾驶员,每日往返长春市区与电厂(单程约80公里),年运营里程不超过500公里,同时承担年度大型活动用车任务。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为独立法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2020年以来至少有2个全年度运输服务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涉及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披露。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0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全年度的运输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服务起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