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电淄博上大压小2X35万千瓦凝结水卸药泵(第二次)谈判

采购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T-202605-000675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山东华电淄博上大压小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开展的凝结水卸药泵第二次谈判采购,属于货物类采购。采购内容为1批卸药泵,要求含税且含运费,交货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失信记录、近三年至少有两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完整合同证明材料。供应商需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项目实施地为山东省淄博市,涉及火电领域设备采购,旨在保障电厂化学系统运行可靠性。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3 16:00

资质要求

  •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且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提供二项类似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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