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2026年度-2028年度1号-4号机组脱硫和脱硝CEMS维护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上海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1-319-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及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至2028年度1号至4号机组脱硫与脱硝CEMS系统的维护服务招标,涵盖仪控设备、辅助系统、环保数据大屏及传输装置的日常维护、巡检、消缺、抢修和清洁管理。服务期三年,采用统招分签模式,每年签订一次合同,以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投标人须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CEMS运行维护业绩至少两份,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记录。项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开标方式为线上集中解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2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份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CEMS运行维护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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