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许昌项目部脱硫特许经营项目2026年度(1年)石膏综合利用服务】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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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202511XCS-F001
项目摘要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项目部2026年度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计划对年产约24万吨的脱硫石膏中19万吨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起)至少具备1个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业绩。第一中标候选人禹州市官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418万元中标,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15日,最终中标结果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
中标结果
中标人
禹州市官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418.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2 17: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418.00 万元 | |
| 1 | 418.00 万元 | |
| 2 | 456.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个及以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销售或处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招标代理: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