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及2026年一季度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河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8-3-316

项目摘要

华能河南分公司启动2025年四季度至2026年一季度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覆盖河南省内多个火电厂,包括沁北、渑池、洛阳及安阳热电等共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模式,计划供货总量约24.2万吨,其中石灰石粉合计约7.22万吨,碳酸钙含量要求不低于90%。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可延长不超过一个月。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至少一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09时00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1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满足以下财务与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关键页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盖章签字页等关键页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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