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脱硫用石灰石采购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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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由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脱硫装置。本次采购范围为约9万吨脱硫用石灰石,要求碳酸钙含量不低于90%,粒径10-20mm,投标方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并负责装卸。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1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评标结果于4月23日公示,候选人第一名格尔木永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675万元报价中标,最终中标公告于5月5日发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厂家授权书,并提供至少1个单合同不少于5万吨的石灰石供货业绩。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675.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1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675.00 万元
1 675.00 万元
2 792.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石灰石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石灰石供应合同,同时提供石灰石生产厂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石灰石供货量不少于5万吨)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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