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2026年辅助系统运行巡检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3-400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2026年辅助系统运行巡检服务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涵盖2×350MW供热机组辅助系统、建龙风场及光伏场站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以及燃煤采制样与检斤外委服务,工期均为一年。项目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发起,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在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服务业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为该日,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本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仅发布招标公告,尚无中标结果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合同中须体现出相关机组容量 , 如未体现出,须提供业主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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