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一般固废(灰渣)拉运、处置项目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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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9/23-QT-004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1×35MW+1×12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配套一般固废(灰渣)拉运与处置服务,于2023年12月20日启动公开招标,工期覆盖2024年至2026年。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固废消纳或处置能力,并提供环评验收材料,同时需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有效合作协议。2024年1月11日投标截止,2024年2月21日公示中标候选人,新疆陆昊能源有限公司以465万元报价位列第一。最终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确认该公司为中标人,承担灰渣从厂区至处置点的全流程运输、综合利用及环保责任。项目实施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金沟河镇。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新疆陆昊能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65.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1-11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新疆陆昊能源有限公司
中标
|
465.00 万元 |
| 2 | 544.5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或炉渣仓库(全封闭式)的环评及环评验收资料);或与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或炉渣仓库(全封闭式)的环评批复及环评验收资料)
-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已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有效的合作协议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有1项处置或销售粉煤灰或炉渣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招标人: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