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浙江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3-425-01
项目摘要
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为1×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塔式直流炉与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达3560t/h。本项目开展气力除灰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范围涵盖成套设备供货,交货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需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招标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为独立法人,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以来至少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气力除灰系统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时,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成套气力除灰设备合同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