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乌鲁木齐分公司1号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高耗能淘汰目录机电设备更新询比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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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乌鲁木齐分公司1号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高耗能淘汰目录机电设备更新项目为火电领域设备更新工程,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内容为1号2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高耗能机电设备的施工安装服务。项目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10:00,服务自2026年3月31日起开始。经公示,新疆吉泰隆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最终于2026年4月12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电力相关施工资质,并提供2021年以来至少一项电机购置、安装或改造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实施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属于煤电行业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25 10: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业绩要求

  •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电机购置合同业绩;(2)电机安装合同业绩;(3)电机改造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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