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辽宁鞍山园区综合能源EPC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1-211

项目摘要

华能清能院辽宁鞍山园区综合能源EPC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由华能清能院发起公开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涵盖分布式光伏(屋顶、车棚、连廊)、储能系统、光伏幕墙、微风发电机、风光互补路灯、空气源热泵及节能改造等综合能源设施建设。项目工期70天,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并提供2021年以来至少2项光伏EPC业绩。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6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时,开标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强调全周期管理,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并网接入及质保服务,同时要求完成电网接入可研与消纳分析并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批复。本项目属于综合能源系统建设范畴,技术集成度高,对投标方的综合能力要求严格。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1)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
  •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光伏工程EPC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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