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第三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三次计量互感器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0711-24OTL13022024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新增第三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三次计量互感器招标采购)为电网设备类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旨在采购计量低压电流互感器、10-35kV计量电流及电压互感器、10kV计量组合互感器三类设备,分三个标包进行。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8:30,招标文件获取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5日。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生产资质、试验检测能力,并提供近三年内满足数量要求的同类产品业绩。投标产品需取得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且制造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失信记录。项目聚焦电力系统计量精度与安全运行,保障电网设备质量。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1-11 08: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 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 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 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
- 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业绩要求
- 2019-2023年计量低压电流互感器供货数量≥1000台
- 2019-2023年10kV-35kV计量电流互感器供货数量≥100台 或 2019-2023年10kV-35kV计量电压互感器供货数量≥100台
- 2019-2023年10kV计量组合互感器供货数量≥2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