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5年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综合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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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5年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项目,旨在保障新疆昌吉市滨湖乡华电昌吉热电厂脱硫运营部#1、#2机组(2×330MW)的环保运行需求。项目招标范围涵盖石灰石及石灰石粉采购,以及含废水石膏在内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服务,工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0时,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提供近五年三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及石膏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属于火电环保领域综合类项目。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0-08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情形,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未处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具有许可范围含石灰石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许可范围含石灰石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按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提供石膏综合利用的评价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协议及第三方证书。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三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 投标人还需提供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相关资质及合同业绩,并符合当地环保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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