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隆桥光伏电站22.68MW/45.135MWh电源侧储能电站EPC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储能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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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6-04-3-567
项目摘要
华能宁夏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启动隆桥光伏电站22.68MW/45.135MWh电源侧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采用交直流一体舱户外集装箱布置,分接于两条35kV母线,设计充放电时长2小时。招标范围涵盖设计、设备供货、施工、调试、并网检测及资料移交等全流程。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需有至少一项单体容量不低于45MWh的储能系统EPC业绩。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并具备新能源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10时,开标方式为线上解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5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须同时具备: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项国内单体容量不低于45MWh的储能系统EPC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含项目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同步提供至少1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类项目可提供对应拨款凭证。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佐证材料的,该项业绩认定为无效业绩。
-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担任过1项风电、光伏、储能类新能源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佐证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页、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项目经理信息等关键页面。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任职身份,须配套提供项目任命文件、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单位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人:
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