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邯峰电厂2026年下半年-2027年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河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3-028-01

项目摘要

华能河北分公司邯峰电厂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上半年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由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服务于2×660MW燃煤机组脱硫系统,计划采购石灰石粉25万吨,按实际消耗量据实结算。交货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要求4小时内响应送货通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万吨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生产厂家排污许可证或唯一授权书。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同一厂家不得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参与。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时,开标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进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2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石灰石粉生产厂家的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家,请提供本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如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须提供代理的生产厂家的排污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其中一年内(指连续12个月,可为多项合同)须具有累计5万吨及以上(以合同签订量为准)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合同须能明确体现石灰石粉销售量,如不能体现,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其供货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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