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产品销售类班车)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石膏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58/19-NO-001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石膏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置项目为火电企业副产品资源化利用类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服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预计清运处置石膏、炉渣、石子煤总量约15万吨。投标人须具备固废消纳或处置能力,且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石膏、炉渣或石子煤相关合同业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时,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5-0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办理的排污许可证)。
- 投标人需提供与具备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仓库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办理的排污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1)粉煤灰销售或拉运处置合同业绩;(2)石膏清运处置或运输合同业绩;(3)炉渣清运处置或运输合同业绩;(4)石子煤清运处置或运输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