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升压站结构等钢筋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7/17-QT-197

项目摘要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升压站结构等钢筋采购项目由中華電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本次招标为生产物资类班车,仅设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钢筋第二批,履约期限暂定2026年3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至少2个钢筋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500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00,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包含20台8.33MW和4台8.35MW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20.2km的220kV输电线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2个钢筋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得少于500吨)。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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