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级培训中心2026年物资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502614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级培训中心2026年物资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502614)旨在为蟒山及清河校区教室改造和信息机房建设采购流媒体设备、LED大屏幕、精密空调、UPS蓄电池及数字化管理平台等物资。项目分三个包,涵盖教学设备升级与机房环境建设,最高限价分别为90.51万元、66.55万元和197.8万元。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生产或代理能力,并满足2023年1月1日以来的销售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时,招标人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实施地点涉及北京昌平区与海淀区。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2,635.4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6-04-2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接受代理商投标,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
  • 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业绩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复印件,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5套(LED大屏幕(每套不少于10平方米,点距2mm及以下规格全彩屏)),(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复印件,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复印件,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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