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总部项目宣传制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河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1-1-095
项目摘要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宣传制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由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涵盖D03-04-19至D03-04-38四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1亩。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内容包括创意策划、企业纪录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平面设计、图文打印及影像档案管理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投标人须具备近六年至少一项100万元及以上同类业绩,且项目经理需有三年以上相关经验,摄影摄像人员须持有CAAC无人机执照。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9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0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100万元及以上宣传制品服务类业绩(服务范围至少包括企业纪录片、宣传片的拍摄制作,以及平面设计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负责摄影摄像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CAAC无人机执照;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无人机执照等)。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100万元及以上宣传制品服务类业绩(服务范围至少包括企业纪录片、宣传片的拍摄制作,以及平面设计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