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5号汽轮机高、低旁路联合供热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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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11-2-129-01
项目摘要
华能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5号机组实施高、低旁路联合供热改造,旨在提升300MW燃煤机组在电力现货市场下的灵活性与供热可靠性。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涵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计划总工期3个月,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天内交付设备,30天内完成施工。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相关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自2015年以来具有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旁路供热改造的EPC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09时,开标同步进行。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旁路供热(或高旁供热或低旁供热或热再抽汽)改造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