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9年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1-173-01

项目摘要

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2026-2029年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服务期36个月,服务地点为北京市。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租赁红旗H5公务版轿车2辆、岚图梦想家PHEV商务车1辆,要求车辆配备京牌且在投标人名下,提供保险(含三者险300万)、免费上门取送车、年检替换车、车辆装饰及清洗等综合服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少有2项公务用车租赁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或拨款凭证。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5月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9时,开标同步进行。项目预算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中标金额尚未公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公务用车租赁合同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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