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2026-2028年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浙江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3-538

项目摘要

华能浙江公司2026-2028年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项目由华能长兴分公司和华能玉环分公司两部分组成,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项目涵盖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及4台总装机容量达4110MW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含二氧化碳)年度比对监测。招标范围包括技术比对、数据校验与报告出具等服务内容。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2020年1月1日后至少拥有1项燃煤发电相关环境监测或CEMS比对监测业绩。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招标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项目实施地分别为浙江省长兴县和玉环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1 项燃煤发电机组以下所列五种业绩之一,(1)环境监测业绩,(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3)超低排放验收业绩,(4)环保类自行监测业绩,(5)CEMS比对监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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