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重庆华电酉阳龙洞湾7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招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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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6-ZJ-003
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中,重庆酉阳龙洞湾7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招标已结束。项目位于重庆市酉阳县,规模为70MW,招标范围包括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运输及技术服务。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候选人公示期至2024年9月23日。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1.33375亿元中标,三一重能为第二候选人。投标人需具备5MW及以上机型自主知识产权、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认证及不少于200台同类业绩。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33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9-02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
|
1.33 亿元 |
| 2 | 1.32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状态;无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在最近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形;不得为本项目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评估报告;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电量损失费用;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并网检测。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00台5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或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
- 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招标人:
华电酉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