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至2027年行政综合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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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11-3-276-01
项目摘要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至2027年行政综合服务项目由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发起公开招标,旨在为厂区行政办公楼、地磅站、综合楼职工值班室、临工生活区、承包商中心及南滨招待所提供为期18个月的日常办公与生产综合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涵盖人员配置不少于14人,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十人以上劳务服务业绩。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时。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属于电力行业配套服务类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转包分包。本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十个人以上劳务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