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务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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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59/19-QT-140
项目摘要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由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服务范围涵盖2×330MW燃煤机组的燃料运行、煤场平整、脱硫运行、化学运行、供热集控及零星委托运营等,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投标人须具备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厂相关专业委托运营或劳务外包业绩至少1项,且不得存在失信记录或关联关系影响公正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09:00,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聚焦电力生产运维外包,是典型的火电企业生产外委管理需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相关专业(主机、燃料、灰硫、化学四项中至少一项)委托运营或维护业绩,或者已实施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每个原件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相关专业(主机、燃料、灰硫、化学四项中至少一项)委托运营或维护业绩,或者已实施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每个原件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