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锦兴兴县2x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并网系统通讯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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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8/18-SB-203
项目摘要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并网系统通讯设备采购项目由中華電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项目规模为两台35万千瓦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1机组计划于2025年11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2机组预计2025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招标范围为并网系统通讯设备及配件,仅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内3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并网系统通讯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2项,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过程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09时30分,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发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20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采购标段项目。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国内3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并网系统通讯设备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原件扫描件。
招标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