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2025年第4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
采购公告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黑龙江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24EJC6
项目摘要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2025年第4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项目于2025年11月6日发布采购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服务类采购。项目涵盖电网工程项目管理、党建宣传服务、技术服务、电网工程咨询服务及中介服务等8个包,实施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及孙吴县等地,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不等。首次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00。经评审,辽宁荔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协硕规划设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中标不同包件。中标服务费合计约2.63万元,需于2025年12月1日前缴纳。采购人委托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为代理机构,所有应答人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无失信记录。
中标结果
中标人
辽宁荔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
黑龙江利行剑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
黑龙江省青金林业有限公司
中标人
国网电力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中标金额
2.63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7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辽宁荔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
|
3,730.00 元 |
| 1 | 4,830.00 元 | |
| 1 |
黑龙江利行剑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
|
7,524.00 元 |
| 1 |
黑龙江省青金林业有限公司
中标
|
2,633.00 元 |
| 1 | 2,913.00 元 | |
| 1 |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中标
|
4,050.00 元 |
资质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
- 除采购公告附件2 需求一览表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除采购公告附件2 需求一览表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招标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
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