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华电东山陈城一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评审服务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5-007602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启动福建华电东山陈城一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评审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服务内容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编制与评审。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乙级及以上海洋测绘资质,并在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海域使用论证或渔光互补项目相关业绩。采购文件获取及报价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7时。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项目位于福建省东山陈城,属于太阳能发电领域,具备明确的拟建特征。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1 17:00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应包含海洋测绘)。
  •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或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列为福建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处理期未满的;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业绩要求

  •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1)至少1项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合同业绩。需同步提供主管部门用海预审意见或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批复。 (2)至少1项渔光互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合同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工作范围和合同签订日期页等内容。
  •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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