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厂四期原煤仓分仓改造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天津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1-075-01

项目摘要

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厂四期原煤仓分仓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旨在通过分仓改造提升燃料灵活性与燃烧稳定性,实现高/低热值煤快速切换,降低燃料成本。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建设规模为4×300MW火电机组,招标范围包括防堵型煤斗等设备供货及安装,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以来不少于2项火电机组原煤仓分仓改造或相关供货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6年3月12日至19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1时。项目由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7 11: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火电机组原煤仓分仓改造或供货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中至少包含防堵型煤斗供货),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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