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工程(副产品销售类班车)伊犁2024年副产品(粉煤灰、炉渣、石膏、石子煤)销售招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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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63/17-XS-005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伊犁2024年副产品销售招标项目于2024年7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标段为粉煤灰、炉渣、石膏、石子煤等副产品的装运与综合利用。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候选人公示显示新疆恒泰百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1685.436万元。2024年8月26日,中标结果公示确认该公司为中标人。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固废消纳或处置能力,并提供相应环评及环保验收材料。招标人为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新疆恒泰百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8-02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
| 1 | 1,685.44 万元 | |
| 2 | 1,212.36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炉渣、石膏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资料(或自主验收);若投标人为生态修复填埋处置(矿坑填埋等)需提供固废处置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材料)。
- 与具备以上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或自主验收) ;若为生态修复填埋(矿坑填埋等)处置需提供固废处置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材料)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①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销售合同业绩,合同量达5万吨及以上;②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采购合同业绩,合同量达5万吨及以上;③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处置合同业绩,合同量达5万吨及以上;④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拉运合同业绩,合同量达5万吨及以上。
招标人:
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