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燃料输煤甲侧重牛调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7-3-288-01
项目摘要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燃料输煤甲侧重牛调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为火电领域设备升级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装机规模为1×330MW。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翻车机重调机或拨车机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招标范围涵盖新型重车调运系统全套设备(含拨车机、轨道、齿轨、调车臂、夹轮器、电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与调试,交货期为4个月。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09时00分,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1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翻车机重调机或拨车机的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