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厂内2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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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11-3-265-01
项目摘要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厂内2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拟利用厂区屋面及地面等8个区域建设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30.78MWp,交流侧26MW,采用“自发自用”模式。项目为容量单价采购,按最终安装直流侧容量结算总价,不因物价波动调整。计划工期180天,分两阶段实施。招标范围涵盖电网接入报告编制、屋面加固、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不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施工、调试及验收等全周期工作。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五年至少有2项10MW及以上光伏EPC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招标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具有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10MW及以上光伏EPC工程(或1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拟派遣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1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担任项目设总(或可研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反映项目经理姓名(或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主证明材料)等关键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