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石灰石、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7/17-CL-027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在新疆哈密市火石泉第二发电厂开展的2025年度石灰石、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服务,属于火电配套环保物资采购。项目招标范围涵盖脱硫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及运输处置全流程,工期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投标人需具备石灰石供货及石膏处置相关资质,并提供近五年三项同类供货业绩和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处于公开招标阶段。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7-0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具有许可范围含石灰石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则需提供制造商的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三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 投标人还需提供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相关资质及合同业绩,并符合当地环保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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