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资本公司长城证券智能运营中台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1-020
项目摘要
华能资本公司长城证券智能运营中台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服务期为1年,旨在建设智能运营中台系统,实现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触达,集成客户标签画像、大数据平台、短信网关、APP-push、企业微信、呼叫中心等第三方系统,并最终交付信创系统。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个智能运营中台或营销策略平台类项目实施案例,且不得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12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3月25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无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披露。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2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个智能运营中台或营销策略平台或自动化运营平台或运营营销平台类项目实施案例,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