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上海华电崇明新村4.948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上海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46/16-SB-154
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中,上海华电崇明新村4.948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已顺利完成招标流程。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招标范围为9台5.56MW风电机组及配套塔架、运输与技术服务,总容量49.48MW。招标于2025年5月19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开标采用电子方式。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以11677.28万元报价成为中标人,其业绩包括多个大型风电项目。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首批交货,4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该批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17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10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中标
|
1.17 亿元 |
| 2 | 1.06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评估报告;如暂时不能提供,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承担延误责任。
- 投标机型应按照《GB/T 35792—2018》进行型式认证,须提供相应证书;如暂不能提供,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承担延误责任。
- 投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不满足,须出具上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00台5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具有与所投塔架型式一致,高度相同或以上的高塔架风电机组投运业绩。
- 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或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如投运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并网证明等)。
招标人:
上海华电北湾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