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1、2号机组建造阶段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外委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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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11-2-136-01
项目摘要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展扩建一期工程1、2号机组建造阶段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外委服务招标,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建设规模为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服务期暂定46个月,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起算,至2#核岛热试开始为止。服务范围涵盖核岛及BOP、常规岛及BOP、配套设施等区域,需派驻37人团队,总工作量约1372人月,分批次进场退场。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且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4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时00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由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在华能集团系统内禁止投标范围内;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记录,无因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项目安全支持或安全管理或质量支持或质量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业绩(现场服务人员数量20人及以上),且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人员出勤记录或进出场计划证明材料,以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电力项目安全支持或安全管理或质量支持或质量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业绩(现场服务人员数量20人及以上)
- 应提供合同等支持性材料(包括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现场服务人员数量20人及以上的人员出勤记录或人员进出场计划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