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个生产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58/19-QT-342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两个生产服务类项目招标,涵盖淖毛湖中车1.5MW风电机组2024-2026年大部件维修及草湖一期、小草湖二期风电场2024-2026年度风机维护。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服务周期分别为2年和3年。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09时。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至少3项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大部件维修或供货业绩,或至少2项49.5MW及以上风电场维护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与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0-1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3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大部件(如发电机、或齿轮箱、或叶片、或主轴承等)的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或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大部件维修合同业绩,或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大部件安装合同业绩。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3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 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大部件(如发电机、或齿轮箱、或叶片、或主轴承等)的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 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大部件(如发电机、或齿轮箱、或叶片、或主轴承等)的维修合同业绩;(3) 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大部件(如发电机、或齿轮箱、或叶片、或主轴承等)的安装合同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 独立容量在49.5MW及以上风电场站检修合同业绩;② 独立容量在49.5MW及以上风电场站维护合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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